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的建设,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起迄桩号为:K0+227.097——K95+463.641)以及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北延伸线(起迄桩号为:LK0+000——LK15+430.112)。路线全长约为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合同段。
标段划分 | 工程内容 |
第一合同段 |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通信系统 |
第二合同段 |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监控系统 |
第三合同段 |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隧道机电(供配电)系统 |
第四合同段 |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第一、二、三合同段申请人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第四合同段申请人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3.2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依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试行="试行"> 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对于首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依据《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建发[2010]353号),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9-10路10号
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邮 政 编 码:110006
联 系 人:黄书鹏 联 系 人:闫晓凤电 话:024-82364929 电 话:024-83733916-83
传 真:024-82364920 传 真:024-83733837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