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15线三岔口至莎车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1]22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同期设计的阿克苏-喀什高速公路项目的三岔口互通式立体交叉,经过巴楚县、麦盖提县、莎车县,跨越国道315线及喀什—和田铁路后,路线终点在莎车县乌达力克乡北部与喀叶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35.667千米。全线设置收费站共7处(1处主线站、6处匝道站)、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服务区3处、无人通信站7处、养护工区2处。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期预计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总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全线范围内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的联合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具体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SSJD-1 | 监控系统 通信系统 | 监控系统主要由监控分中心、外场设备、信息传输系统及供电系统等构成;通信系统采用干线传输网和综合接入网相结合的网络形式,干线网采用STM-16等级,接入网采用STM-4等级 |
SSJD-2 | 收费系统 | 收费系统采用封闭式计重收费,现金与非现金(支付卡)等相结合的支付方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00元(含报价光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交通运输厅北侧)),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408
邮 编:830049 邮 编:830000
联系人:衣力哈木 艾力 联系人:裴建壮 高 翔
电 话:0991-5283104 电 话:0991-5822508 13565941495
0991-5283057 传 真:0991-5822508
行政监督:0991-5281009
纪检监督:0991-5281420(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