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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机电工程施工JD2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9 13:38:00 点击:

招标编号:DHZB-L13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55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8-0176)。项目业主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估算总投资50.57亿元,路线全长53.254公里,其中京冀界至别古庄枢纽互通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8.423公里,路基宽度42.0米;别古庄枢纽互通至津冀界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4.831公里,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1日 ,完工日期:2014年5月31日,预计工期 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K0+000.420-K21+900段完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联合设计、施工,包括收费、监控、通信系统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等的联合设计、施工。提供包括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备制造、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可靠性测试、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包括与其他相邻路段机电系统的衔接和系统联网的接口、软件、协调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下表所列的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分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D2

本项目收费、监控、通信系统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等施工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近五年(指2008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至少2个(同时包括收费、监控、通信系统)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工程,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

  3.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本次招标所需的资质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出一次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最多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06月04日至2013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全本彩色扫描输出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3)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1);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6月27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13年06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银河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http://qlgk.hbsjtt.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 (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67号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

联系人: 王占伟

联系人:刘强

电  话:0316-6697821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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