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至内蒙古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鄂尔多斯境内)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公管办业受2013GCRZ0213
1. 招标条件
山东荣成至内蒙古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鄂尔多斯境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山东荣成至内蒙古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鄂尔多斯境内)路线大部分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黄河东岸(桩号K61+850),之后路线向西设置特大桥跨越黄河进入准格尔旗,于清大公路和水源路中间布线,在柳青梁村之前下穿水源路继续向西,设置特大桥跨过大准铁路后折向西南,设置薛家湾东互通,之后经过张家圪旦沿点岱沟南岸继续向西,跨过石人坪、下穿老G109线,跨过后哈拾拉沟、下穿薛魏公路、跨过黑岱沟和酸周铁路后到达路线终点大饭铺,与城大高速的大饭铺互通顺接。
山东荣成至内蒙古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鄂尔多斯境内)主线全长23.889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设桥梁4535m/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机电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机电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8月15日,交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山东荣成至内蒙古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至大饭铺段(鄂尔多斯境内)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 名称 | 标段 编号 | 桩号或 范围 | 里程 (km) | 工程内容 | 业绩要求 | 资质 要求 | 项目经理(及备选)要求 | 注册 资金 |
工程 | JD | K61+850-K85+840 | 23.889 | 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含收费岛、亭),收费广场照明等 | 近五年内(2008年6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成功完成过2条及以上且每条里程长度不小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或者累计完成过里程长度不小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8年工程施工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施工6年以上,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评标时招标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网上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视为无壹级建造师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000万元及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标段划分表中要求的资质、人员、注册资金及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纸质开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本项目机电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报名方式
4.1 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潜在投标单位,需先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已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的正式会员,必须满足本公告中的资格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2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ordosggzyjy.com)会员专区栏目,潜在投标单位先申请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会员库会员”,然后携带申请会员所需资料原件及本公告中资格要求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CA锁,正式成为会员,成为会员之后进行网上报名。
详询0477-8398630,0477-8397300,0477-8398619。
4.3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0日9时00分整至2013年7月16日17时00分整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无需到现场)。网上获取事宜详询0477-8398630,0477-8398619。
5.2 获取时间:2013 年7月10日9时至 2013 年7月16日17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实行网上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缴费备注栏里需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标段号。
5.4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法:
登陆各自会员系统,点击“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通过网银支付之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上述材料彩色复印件一套递交投标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机电工程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ordosggzyjy.com)上发布。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鄂尔多斯市纪检委驻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北3号
电 话:0471-6968972、0477-8522145
邮 编:010020、017200
监督机构: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工程项目监督委员会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
电 话:0477-8398637
邮 编:0172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北3号
邮 编:017000
电 话:0477-4226881
传 真:0477-4226881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张先生
二O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