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滨疏港、辽阳灯塔至沈阳辽中、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滨疏港、辽阳灯塔至沈阳辽中、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盘锦辽滨疏港、辽阳灯塔至沈阳辽中、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的建设。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合同段,其中建兴通信、监控,灯辽、辽滨机电划分为5个合同段;建兴收费系统工程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类别 | 标段划分 | 工程内容 |
监控、通信及机电工程 | 第一合同段 | 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 |
第二合同段 | 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路段监控系统 | |
第三合同段 | 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通信系统 | |
第四合同段 | 盘锦辽滨疏港高速公路机电系统 | |
第五合同段 | 辽阳灯塔至沈阳辽中高速公路机电系统 | |
收费工程 | 第六合同段 | 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
3.1第1~5合同段资质要求: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2第6合同资质要求: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3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依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试行="试行"> 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对于首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依据《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建发[2010]353号),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3.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9-10路10号
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邮 政 编 码:110006
联 系 人:黄书鹏 联 系 人:电 话:024-82364929 电 话:024-83733916-85或024-83733912-83
传 真:024-82364920 传 真:024-83733837
二○一三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