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拟建核电站
发布时间:2014-01-27 21:38:00 点击:
2013年底已经取得小路条(可以开展前期工作,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核电站有:
沿海核电:
陆丰一期1#、2# [中广核]
三门二期3#,4# [中核]
海阳二期3#,4# [中电投]
田湾三期5#,6# [中核]
葫芦岛一期1#、2# [中核]
红沿河二期5#,6# [中广核]
内陆核电:
湖北咸宁核电站 [中广核]
湖北桃花江核电站[中核]
江西彭泽核电站 [中电投]
国务院要求2016年前不允许开工
核电建造审批流程小知识:
1 允许开展前期工作(一般称:小路条),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常情况正式开工前一年获得
2 核准,国家发改委,开工前所有审查通过
3 建造许可证,国家核安全局,可以正式开工(FCD)
4 装料许可证,国家核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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