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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升级

发布时间:2014-03-17 22:54:00 点击:
近日,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专题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讨论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目标、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声出席会议。
 
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是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建立的重要业务系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完整性和稳定性,是海洋管理领域专网覆盖最广、与行政管理结合最紧密的业务系统。该系统从2006年开始建设,2009年启动业务化运行,建立了连接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部门的专线网络。系统每年对全部近岸海域开展两次3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对管辖海域范围内热点海域开展一次2.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对近岸重点海域开展一次分辨率优于1米、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公里的航空遥感监测,基本实现了近岸海域多频次、全覆盖遥感监测。
 
由于该系统建设初期受经费限制,不少设备配置较低,型号繁杂,且经过长时间运行,硬件设备老化问题严重,难以满足海域综合管理的新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因此,加快实施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对于提升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全覆盖、立体化、高精度的海洋综合管控体系,推动海洋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要紧紧围绕管理的实际需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项目经费投入要集中在软硬件方面,做好主要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和软件功能的升级优化,大幅提高系统的监视监测能力、通讯传输能力、数据存储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一是设备选型要充分考虑与现有系统兼容,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型号,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二是设备采购要严格遵循中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采购工作流程,制订切实可行的采购工作计划和招投标方案,由国家海洋局财务司会同海域综合管理司组织各业务中心统一实施;三是设备资产权属归国家海洋局,登记在各业务中心,采取出借的形式配置给系统沿海地方节点;四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费要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禁止出现“搭车花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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