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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片区及乌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28 19:18:00 点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片区及乌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对南疆片区及乌奎高速公路的23个收费站进行计重改造,改造方式为边收费边施工,改造后收费站将采用计重与车型相结合的收费方式,收费总中心—收费分中心—收费站三级收费管理体制将维持不变。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期预计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总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六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收费站计重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的联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等全部服务和收费广场、收费岛等土建改造工程及缺陷修复。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收费站 招标范围
JD-01 玛纳斯主线、玛纳斯匝道、乌兰乌苏、沙湾、安集海、红光收费站 收费站计重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的联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等全部服务和收费广场、收费岛等土建改造工程及缺陷修复
JD-02 三坪、头屯河、昌吉、东甘泉堡收费站
JD-03 库车、盐水沟、二牧场、阿拉尔、红旗坡收费站
JD-04 塔孜洪、莎车、叶城、皮山收费站
JD-05 库尔楚、黄水沟收费站
JD-06 奎屯主线收费站、惠远东辅道收费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4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00元(含报价光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项目联系人:徐芩
手机: 18511013795
电话:010 58468400
邮箱:ztb10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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